根据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现班级规模需要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:幼儿教师1-2名(男女不限)
二、编制性质、工资福利待遇
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外聘用工,享受在园相应短期聘用合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。按照《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》(平教〔2019〕13号)文件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执行。
三、招聘幼儿教师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;
2.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,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;仪表端庄、身体健康;原则上35周岁以下(198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);具有平湖市户籍。
四、招聘程序:(一)报名时间:2022年8月15日——8月18日。
(二)报名地点: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(天妃路929号4楼401室)。
(三)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: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、教师资格证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其他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复印件。
(四)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目前在教育系统工作的应聘者,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。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,或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,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(五)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,学校会联系本人参加考试。
(六)考试:采用面试方式
五、考试时间地点:2022年8月23日(具体时间提前电话通知);平湖市乍浦镇黄山路118号(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)。
六、体检、按考试成绩先后录用(1-2人),录用人员需通过体检,体检合格方可录用。按《劳动合同法》约定试用期,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合同期满后,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,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。本公告未尽事宜,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一旦录用,报人才交流中心备案。
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
2022年8月15日